污泥由自己厂内的锅炉掺烧,是否合规?

2026-03-04  来自: 张家口大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17

污泥由自己厂内的锅炉进行掺烧,在符合严格的环保和技术要求的前提下是合规的。这属于国 家鼓励的污泥协同处置和资源化利用方式,但需要完成相应的行政审批并遵守相应的运行规范

要实现污泥合规掺烧,需要满足一些条件:

一是手续合规。主要是开展环评并变更排污许可证。这是Z核心的法律要求,将污泥掺入锅炉燃烧,改变了原有的燃料结构,会产生重金属等新的污染物该行为通常需要编制环评文件,并报审批部门审批。通过环评审批后,还需在排污许可证中载明掺烧污泥的情况,做到按证、持证排污。

二是要满足相应的技术要求。2025年7月,生态环境部在答复“关于加强燃煤掺烧废弃物发电项目环境保护的提案”的复函中提到,混烧污泥宜在35t/h以上的热电厂的燃煤锅炉上进行、热电厂协同处置污泥的掺入量不宜超过燃煤量的8%。目前,生态环境部也制定了《燃煤锅炉协同处理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征求意见稿目前尚未正式发布。但对掺烧污泥的锅炉也明确提出了要求。

三是源头控制与排放控制。从源头上,要限定污泥来源与性质只能掺烧特定来源和性质的污泥,且必 须全程可控从排放控制方面,掺烧污泥后,锅炉尾气不仅要满足常规火电标准,还必 须在重金属、氯化氢等特征污染物上,达到或优于相关排放标准的要求,在《燃煤锅炉协同处理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征求意见稿前,以环评批复的排放标准为准

关键词: 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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