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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防治水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现批准《酒类制造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等三项标准为国 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并由生态环境部与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
标准的名称、编号如下:
一、《酒类制造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9821-2025);
二、《屠宰及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457—2025);
三、《食品加工制造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6817—2025)。
依据有关法律规定,以上标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新建企业自2026年1月1日起,现有企业自2028年1月1日起实施以上标准。自以上标准实施之日起,《啤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9821—2005)及其修改单、《发酵酒精和白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1—2011)及其修改单、《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457-92)废止。
以上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查询。
特此公告。
(此公告业经国 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邓志勇会签)
生态环境部
2025年11月4日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5年11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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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1 实施[打印]字号:[大][中][小]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防治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促进酒类制造业生产工艺和污染防治技术的进步,制定本标准。
酒类制造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9821—2025代替GB 19821—2005、GB 27631—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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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1 实施[打印]字号:[大][中][小]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防治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促进屠宰及肉类加工工业生产工艺和污染防治技术进步,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屠宰及肉类加工工业排污单位的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要求和监督管理要求。天 然肠衣加工、食用动物油脂加工、蛋品加工排污单位,以及屠宰及肉类加工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适用于本标准。
屠宰及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457—2025代替GB 1345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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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1 实施[打印]字号:[大][中][小]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防治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促进食品加工制造业生产工艺和污染防治技术的进步,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食品加工制造业排污单位、生产设施的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要求和监督管理要求。食品加工制造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适用于本标准。食品加工制造业排污单位、生产设施和食品加工制造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大气污染物(含恶臭污染物)、环境噪声适用相应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产生固体废物的鉴别、处理和处置适用相应的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本标准为首 次发布。
食品加工制造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6817—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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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链接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2512/t20251205_11372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