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在选择环评机构时应该注意什么问题以及在环评编制过程中需要做什么?

2023-05-04  来自: 张家口大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55

2022年海南生态环境第三期执法典型案例之一:某发展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内容存在抄袭、与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不符等严重质量问题的行为,该公司作为建设单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条第—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二条第—款的规定,以及参照《海南省生态环境厅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海南老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于2022年7月25日对某发展有限公司处罚款63.37万元。编制该报告书的某环境咨询有限公司构成违反有关环境影响评价标准和技术规范等规定的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及参照《海南省生态环境厅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海南老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于2022年5月11日对某环境咨询有限公司处罚款48.45万元。

张家口环评

案例中,因环评质量问题建设单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且对项目建设以及后续生产产生持续性的负面影响。那么建设单位在选择环评机构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以及在环评编制过程中需要做什么呢?

1、审核环评单位资质。在全国统一的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http://114.251.10.92:8080/XYPT/)上,所有环评单位的业绩、技术力量和信用情况都有动态更新公示。建设单位可优先选择信用良好、技术能力强、编制质量高的环评机构,慎重选择列入“监督检查名单”以及存在单位失信记分较多、环评工程师失信记分较多、无环评工程师、环评文件数量与编制人员数量明显不对应等异常问题的环评机构;避开选择列入“限期整改名单”且在限期整改期限内的环评机构;不要选择列入“黑名单”的环评机构。

2、签订合同。建设单位—定要与受委托的环评机构签订正式服务合同,尤其注意约定好各方的权利、义务,明确环评编制完成期限等重要事项,明晰采购方的合同目的,核实服务范围是否清晰。不能仅凭与中介、中间人等签约或者口头约定来开展环评,避免后患。

3、环评编制阶段。建设单位在委托第三方机构编制环评文件时切不可掉以轻心当“甩手掌柜”,须对该项工作高度重视,如实提供基础资料,并全程参与编制工作,对环评文件的内容和结论认真进行审核。


张家口大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专营 服务项目 环保设备 案例展示 等业务,有意向的客户请咨询我们,联系电话:18032936300

CopyRight © 版权所有: 张家口大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网站地图 XML 备案号:冀ICP备2024052204号-1

本站关键字: 张家口环评 张家口验收 张家口排污 张家口水土保持 张家口防洪评价


扫描二维码咨询我们